首页 > 菜品展示 > 炖汤类

菜品展示
杏彩注册登录官网-早餐类 中餐类 炖汤类

3500]FXZB[GK]202000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12 来源:炖汤类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XZB[GK]2020003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伍万元整(¥2250000.0000)。

  食堂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乙方:福州市真蒸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食堂劳务承包事宜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甲方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食堂(下称“机关食堂”)以“劳务外包”方式承包给乙方,乙方向甲方机关食堂派驻工作人员,确保甲方早餐、中餐、晚餐、工作接待等用餐保障,节假日周末加班另行约定。(详见附件1)。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三年,即:从2020 年4月20日至2023年 4月19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每月的承包费服务费为人民币 陆万贰仟伍佰 元整。(包含依法应缴纳的税收、保险、管理费、员工工资。) 2、支付方式:甲方通过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承包费用,甲方于次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承包费用。乙方的收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乙方的收款户名:福州市真蒸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收款账号为:55。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机关食堂的厨房、厨具、餐具等一切基础设施设备及承担厨房设施设备正常损耗的维修与保养费用。 2、甲方负责机关食堂的运营管理、物资采购、采购验货、仓库管理及甲方员工的就餐卡充值工作,并承担机关食堂的正常经营成本,机关食堂由甲方自负盈亏。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甲方职能部门(办公室)膳食委员会有权对机关食堂工作做监督,同时有义务共同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 4、甲方有权对机关食堂的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做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的饭菜质量,甲方有权提出改进要求。 5、若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甲方应立即告知乙方,乙方应尽快调查落实,把处理结果告知甲方。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食堂管理制度。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以及消防、治安、卫生等管理规定做好机关食堂的各项工作,负责机关食堂水、电、气及相关设备的安全工作。在承包期间,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甲方或甲方员工、乙方及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失的,经查实因乙方责任引起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因此产生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费用,诉讼费用、法律服务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用等。 2、乙方根据机关食堂工作和供餐要求合理配置人员,以确保机关食堂正常有序的供餐服务。乙方应确保至少向甲方机关食堂派驻不少于(含)12人。 3、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自主聘用、调用和管理。 4、乙方负责机关食堂的食品加工、制作、服务、管理等就餐供应工作,必须按甲方要求制作早餐、中餐、晚餐及临时加班的用餐,并提供相应的服务保障。 5、乙方应严格按时供餐,不得擅自变更供餐时间或停止供餐。如遇停水、停电等外因影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并配合供餐。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政策及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餐饮食品卫生制度进行加工制作食物,并认真把关烹饪食物的质量,确保所加工的食品安全、洁净、卫生、检验合格,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因此产生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费用,诉讼费用、法律服务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用等。 7、乙方必须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认真做好机关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定期做好除“四害”的消杀工作,接受卫生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8、乙方必须于每周四提交一份下周菜谱给甲方审核,周五向甲方报送下周采购清单,同时每天报送第二天采购量清单,甲方需及时审批,以确保每天用餐服务按时开展。乙方每月月底协助甲方进行仓库盘点。 9、乙方应严格合理管理和规范使用机关食堂现有厨房设施、设备及餐具,不得故意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10、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不得违反安全、治安、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11、乙方提供餐食时,只能接受符合甲方要求的员工就餐消费,乙方不得接受任何现金就餐消费。 12、乙方不得私自转包或者以其他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给任何第三方。 13、乙方应协助配合甲方维持机关食堂的就餐秩序,对甲方员工的浪费现象应给予劝告和制止。 六、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 1、乙方向甲方机关食堂派驻的所有工作人员均由乙方自主聘用、调用或解聘,乙方应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与所有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及医疗保险,且乙方须将相应《劳动合同》交甲方备案。乙方派驻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的签订、终止、工资福利待遇等由乙方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等有关规定来确定,与甲方无关。 2、乙方自行负责其派驻工作人员的招聘与解聘,工资福利、社保、医保、劳动纠纷和员工安全等事宜,并自行承担其作为用人单位的所有的责任与义务。承包期内产生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的劳动争议或工伤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与甲方无关。 3、 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向甲方机关食堂派驻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应持证上岗(包括但不限于健康证、技术资格证等),并按照卫生部门规定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且乙方派驻的从事炊事工作人员除身体健康外,还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适的年龄,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甲方对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及时予以更换。 4、乙方要保证派驻的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定期安排员工轮换交流工作,以确保口味变换,尤其是厨师、面点师等核心岗位人员。 5、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在机关食堂就餐免费,其餐标不得超过甲方员工的餐标标准。 6、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在岗时须统一穿工作服、帽,服装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办公区及其他禁止区域,如有违反,甲方将给予教育、警告或处罚。 8、乙方应做好派驻的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因未按规程操作或因管理不善而引发任何意外事故、重大病患(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所有责任(包括医药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还应确保其工作人员在合同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罢工。 10、乙方必须加强派驻的工作人员的管理,落实机关食堂的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其派驻的工作人员将任何甲方物品及剩(残)余食物带离食堂。 七、考评 1、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服务质量考评,包含问卷满意度调查和食堂工作绩效考评。问卷满意度调查每季度进行考评一次,考评分数低于70分视为考评不合格,甲方将扣除乙方月服务费的25%作为处罚。食堂工作绩效考评具体要求详见《食堂工作绩效考评表》。 2、考评满意率统计时,问卷满意度占60%比重,食堂工作绩效考评得分占40%比重。 3、甲方如果不能完成食堂承包服务工作直接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或一年内连续2次食堂考评满意率低于50%(含)以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退出。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如无故逾期支付乙方承包费用超过两个月,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支付所欠付的承包费用和利息(利息按甲方欠付金额的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四倍计算),并按两个月的承包费用的金额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违约,提出合同终止。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必须支付两个月承包费用的总金额给乙方作为违约赔偿金。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取标准为两个月的承包费用),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私自转包或者以其他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给任何第三方。 (2)、其派驻的工作人员在承包期限内罢工,影响机关食堂的正常供餐的。 (3)、其他严重损害甲方权益、违反甲方食堂管理制度或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拒不改正的。 (4)、在机关食堂内进行违法活动的。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十款的约定超过两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乙方违约金(违约金计取标准为两个月的承包费用),且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由于管理不善或因乙方工作责任等原因造成机关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乙方必须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向乙方没收违约金(违约金计取标准为两个月的承包费用),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甲、乙方双方之一方无故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守约方的损失,按两个月的承包费用金额赔偿给守约方。 九、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的约定 1、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的,自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双方应完成移交退场事项,否则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自行收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保证上述物资完好无缺归还甲方(除自然损耗外),如有缺损,乙方应当照价赔偿。 2、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的,除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物品外,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其所有的全部物件。自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后仍未搬出的余物,视为乙方废弃物,甲方可自行处理,由此产生乙方或第三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承包期满前,甲乙双方就续签承包合同应提前30天进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十、免责条款 1、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行为、城市建设等不可抗拒因素需解除合同的,双方合同终止,甲方免负赔偿责任。 2、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等)而使房屋、设施设备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附件1 食堂劳务承包节假日、周末加班补充协议 甲方: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福州市真蒸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食堂劳务承包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附加协议。 一、法定节假日期间,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人员加班,食堂应配备人员保障甲方工作人员就餐。 (一)就餐人数35人以内,配备1名厨师,负责主、副食品加工等;配备1名勤杂人员,负责食材清洗及各项卫生工作。 (二)就餐人员在35人-60人以内。配备1名厨师,负责主、副食品加工等;2名勤杂人员,负责食材清洗及各项卫生工作。 二、甲方支付乙方加班费标准。 厨师周末加班费230元/天;勤杂人员周末加班费170元/天,每月按实际加班天数结算支付。 本协议从2020年 4月20日起至主合同结束。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食堂劳务承包合同》(简称“主合同”) 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本协议未约定部分,根据主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 乙方签字(盖章) : 日 期 : 日 期:。

  食堂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乙方:福州市真蒸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食堂劳务承包事宜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甲方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食堂(下称“机关食堂”)以“劳务外包”方式承包给乙方,乙方向甲方机关食堂派驻工作人员,确保甲方早餐、中餐、晚餐、工作接待等用餐保障,节假日周末加班另行约定。(详见附件1)。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三年,即:从2020 年4月20日至2023年 4月19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每月的承包费服务费为人民币 陆万贰仟伍佰 元整。(包含依法应缴纳的税收、保险、管理费、员工工资。) 2、支付方式:甲方通过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承包费用,甲方于次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承包费用。乙方的收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乙方的收款户名:福州市真蒸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收款账号为:55。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机关食堂的厨房、厨具、餐具等一切基础设施设备及承担厨房设施设备正常损耗的维修与保养费用。 2、甲方负责机关食堂的运营管理、物资采购、采购验货、仓库管理及甲方员工的就餐卡充值工作,并承担机关食堂的正常运营成本,机关食堂由甲方自负盈亏。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甲方职能部门(办公室)膳食委员会有权对机关食堂工作做监督,同时有义务共同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 4、甲方有权对机关食堂的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的饭菜质量,甲方有权提出改进要求。 5、若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应立即告知乙方,乙方应尽快调查落实,把处理结果告知甲方。 6、乙方一定要遵守甲方制定的食堂管理制度。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消防、治安、卫生等管理规定做好机关食堂的各项工作,负责机关食堂水、电、气及相关设备的安全工作。在承包期间,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甲方或甲方员工、乙方及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失的,经查实因乙方责任引起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因此产生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费用,诉讼费用、法律服务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用等。 2、乙方根据机关食堂工作和供餐要求合理配置人员,以确保机关食堂正常有序的供餐服务。乙方应确保至少向甲方机关食堂派驻不少于(含)12人。 3、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自主聘用、调用和管理。 4、乙方负责机关食堂的食品加工、制作、服务、管理等就餐供应工作,必须按甲方要求制作早餐、中餐、晚餐及临时加班的用餐,并提供对应的服务保障。 5、乙方应严格按时供餐,不得擅自变更供餐时间或停止供餐。如遇停水、停电等外因影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并配合供餐。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等法律和法规、政策及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餐饮食品卫生制度来加工制作食物,并认真把关烹饪食物的质量,确保所加工的食品安全、洁净、卫生、检验合格,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若因乙方问题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因此产生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费用,诉讼费用、法律服务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用等。 7、乙方必须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认真做好机关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定期做好除“四害”的消杀工作,接受卫生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8、乙方必须于每周四提交一份下周菜谱给甲方审核,周五向甲方报送下周采购清单,同时每天报送第二天采购量清单,甲方需及时审批,以确保每天用餐服务按时开展。乙方每月月底协助甲方进行仓库盘点。 9、乙方应严格合理管理和规范使用机关食堂现有厨房设施、设备及餐具,不得故意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10、乙方在承包期间一定要遵守国家、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不得违反安全、治安、环保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11、乙方提供餐食时,只能接受符合甲方要求的员工就餐消费,乙方不得接受任何现金就餐消费。 12、乙方不得私自转包或者以别的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给任何第三方。 13、乙方应协助配合甲方维持机关食堂的就餐秩序,对甲方员工的浪费现象应给予劝告和制止。 六、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 1、乙方向甲方机关食堂派驻的所有工作人员均由乙方自主聘用、调用或解聘,乙方应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与所有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及医疗保险,且乙方须将相应《劳动合同》交甲方备案。乙方派驻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的签订、终止、工资福利待遇等由乙方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等有关法律法规来确定,与甲方无关。 2、乙方自行负责其派驻工作人员的招聘与解聘,工资福利、社保、医保、劳动纠纷和员工安全等事宜,并自行承担其作为企业的所有的责任与义务。承包期内产生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的劳动争议或工伤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与甲方无关。 3、 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向甲方机关食堂派驻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应持证上岗(包括但不限于健康证、技术资格证等),并按照卫生部门规定定时进行身体检查,且乙方派驻的从事炊事工作人员除身体健康外,还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适的年龄,并拥有非常良好的职业道德。甲方对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及时予以更换。 4、乙方要保证派驻的工作人员的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定期安排员工轮换交流工作,以确保口味变换,尤其是厨师、面点师等核心岗位人员。 5、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在机关食堂就餐免费,其餐标不允许超出甲方员工的餐标标准。 6、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在岗时须统一穿工作服、帽,服装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一定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办公区及其他禁止区域,如有违反,甲方将给予教育、警告或处罚。 8、乙方应做好派驻的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因未按规程操作或因管理不善而引发任何意外事故、重大病患(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所有责任(包括医药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还应确保其工作人员在合同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罢工。 10、乙方必须加强派驻的工作人员的管理,落实机关食堂的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其派驻的工作人员将任何甲方物品及剩(残)余食物带离食堂。 七、考评 1、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服务质量考评,包含问卷满意度调查和食堂工作绩效考评。问卷满意度调查每季度进行考评一次,考评分数低于70分视为考评不合格,甲方将扣除乙方月服务费的25%作为处罚。食堂工作绩效考评具体实际的要求详见《食堂工作绩效考评表》。 2、考评满意率统计时,问卷满意度占60%比重,食堂工作绩效考评得分占40%比重。 3、甲方若无法完成食堂承包服务工作直接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或一年内连续2次食堂考评满意率低于50%(含)以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退出。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如无故逾期支付乙方承包费用超过两个月,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支付所欠付的承包费用和利息(利息按甲方欠付金额的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四倍计算),并按两个月的承包费用的金额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违约,提出合同终止。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必须支付两个月承包费用的总金额给乙方作为违约赔偿金。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取标准为两个月的承包费用),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私自转包或者以别的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给任何第三方。 (2)、其派驻的工作人员在承包期限内罢工,影响机关食堂的正常供餐的。 (3)、其他严重损害甲方权益、违反甲方食堂管理制度或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拒不改正的。 (4)、在机关食堂内进行违法活动的。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十款的约定超过两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乙方违约金(违约金计取标准为两个月的承包费用),且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由于管理不善或因乙方工作责任等问题导致机关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乙方必须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向乙方没收违约金(违约金计取标准为两个月的承包费用),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甲、乙方双方之一方无故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守约方的损失,按两个月的承包费用金额赔偿给守约方。 九、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的约定 1、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的,自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双方应完成移交退场事项,否则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自行收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保证上述物资完好无缺归还甲方(除自然损耗外),如有缺损,乙方应当照价赔偿。 2、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的,除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物品外,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其所有的全部物件。自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后仍未搬出的余物,视为乙方废弃物,甲方可自行处理,由此产生乙方或第三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承包期满前,甲乙双方就续签承包合同应提前30天进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十、免责条款 1、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行为、城市建设等不可抗拒因素需解除合同的,双方合同终止,甲方免负赔偿责任。 2、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等)而使房屋、设施设备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够实现合同目的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争议处理方法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附件1附件1 食堂劳务承包节假日、周末加班补充协议 甲方: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福州市真蒸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食堂劳务承包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附加协议。 一、法定节假日期间,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人员加班,食堂应配备人员保障甲方工作人员就餐。 (一)就餐人数35人以内,配备1名厨师,负责主、副食品加工等;配备1名勤杂人员,负责食材清洗及各项卫生工作。 (二)就餐人员在35人-60人以内。配备1名厨师,负责主、副食品加工等;2名勤杂人员,负责食材清洗及各项卫生工作。 二、甲方支付乙方加班费标准。 厨师周末加班费230元/天;勤杂人员周末加班费170元/天,每月按实际加班天数结算支付。 本协议从2020年 4月20日起至主合同结束。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食堂劳务承包合同》(简称“主合同”) 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本协议未约定部分,根据主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 乙方签字(盖章) : 日 期 : 日 期:。

  承包期限为三年,即:从2020 年4月20日至2023年 4月19日止。。

  违约责任 1、甲方如无故逾期支付乙方承包费用超过两个月,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支付所欠付的承包费用和利息(利息按甲方欠付金额的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四倍计算),并按两个月的承包费用的金额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违约,提出合同终止。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必须支付两个月承包费用的总金额给乙方作为违约赔偿金。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取标准为两个月的承包费用),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私自转包或者以其他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给任何第三方。 (2)、其派驻的工作人员在承包期限内罢工,影响机关食堂的正常供餐的。 (3)、其他严重损害甲方权益、违反甲方食堂管理制度或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拒不改正的。 (4)、在机关食堂内进行违法活动的。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十款的约定超过两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乙方违约金(违约金计取标准为两个月的承包费用),且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由于管理不善或因乙方工作责任等问题导致机关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乙方必须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向乙方没收违约金(违约金计取标准为两个月的承包费用),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甲、乙方双方之一方无故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守约方的损失,按两个月的承包费用金额赔偿给守约方。。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依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根据真实的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