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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全省校园食品安全交叉抽查!

发布时间:2024-01-18 来源:新闻资讯

  为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持续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实绩实效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巩固提升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开展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以及省纪委监委关于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点题整治”工作成效,压紧压实集中用餐单位和餐饮服务经营企业等各方责任,逐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地,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省食安办决定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交叉抽查工作。

  共抽查宁德市高校(含职业学校)食堂4家,蕉城区、东侨区、福鼎市的中小学食堂6家、幼儿园食堂2家,以及2家承包经营单位,共计14家单位,其中含省级“互联网+明厨亮灶”2家。从检查情况看,中小学和校外供餐单位切实履行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了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落细《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共抽查漳州市14家单位,其中高校 (含职业学校)4家,选取芗城区和南靖县,每个县 (区)抽查中小学食堂3家、幼儿园食堂1家、食堂承包经营企业1家 (其中含“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创建单位1家)。从检查情况看,受检学校能按照食品安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自己实际,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整体上,各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逐步完善,食品安全意识逐步增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等。

  共抽查龙岩4家高校食堂(含职业学校),以及新罗区、漳平市共计8家学校食堂、2家承包经营单位。目前全市学校食堂已实施“明厨亮灶”1006家。中小学食堂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355家。校外供餐配送单位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8家。目前已对全市303家学校食堂和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食安风险评价,其中新罗区实现全覆盖。

  共抽查厦门4家高校食堂,以及思明区、湖里区共计10家学校食堂、2家承包经营单位。从检查情况看,学校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精准防控风险,能较好落实包保督导任务,现已全面建成学校食堂“明厨亮灶”。

  共抽查高校4家、中小学6家、幼儿园2家(含承包经营企业、明厨亮灶创建单位)。全市6.43万家食品主体,配备包保干部4835名,能较好落实包保督导任务。全市以县域为单位,全面建立“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实地检查未发现鼠患迹象,灭鼠设施由卫健部门按照创卫要求统一设置。

  共抽查平潭9个单位(2个高校食堂、5个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以及2家承包经营单位,实际点位共计7个,2个承包经营单位一并在学校食堂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学校食堂承包企业有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协议),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并依法开展经营。

  共抽查三元区、沙县区、宁化县12家学校食堂。12家均有建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长效机制,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工作职责,部分学校推行“双总监”制度,由校方和承包方分别任命食品安全总监,开展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在学校年度工作规划中,均有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任务开展部署和落实。此次抽检的12家学校食堂均已施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

  共抽查泉州4家高校食堂,以及丰泽区、晋江市共计10家学校食堂、2家承包经营单位。从检查情况看,学校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长效机制,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校长 (园长)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共抽查高校(含职业学校)4家,中小学校食堂6家,幼儿园食堂2家,食堂承包经营企业2家,其中含省级“互联网+明厨亮灶”2家。从现场检查情况看,学校能够按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学校食堂均已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共抽查福州高新区、连江县14家单位,其中中学4所、幼儿园3所、大学6所、央厨1家。从检查情况看,各受检单位均能够落实好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食品进货查验、过程控制、食品储存、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均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来管理,整体检查情况良好。

  下一步,省食安办会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细致排查风险隐患、严惩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健全长效治理机制等多种措施,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退和规范一批承包经营企业,着力解决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堂环境不卫生、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等明显问题,坚决守护八闽校园“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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