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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区2021年餐饮质量安全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01 来源:新闻资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度为人民群众办好10项52件实事的通知》(徐委发〔2021〕4号)和《关于印发徐州市 2021 年餐饮质量安全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徐市监通〔2021〕58 号)精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实施餐饮质量安全规范化建设,不断带动餐饮业就业及消费增长。具体方案如下: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餐饮食品安全这一根本目标,结合“567+”餐饮监管工作法,坚持提前介入、主动对接、跟踪服务、严格把关,扎实开展餐饮质量安全规范化建设,积极地推进中大型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活动,逐渐增强从业者的责任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逐步推动监管理念由执法监督向社会共治转变,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全区餐饮业质量安全整体提升。

  2021年底,在全区建设餐饮质量安全规范店5家,中大型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率达60%以上。

  规范店建设布点要以居民集中区、人流密集区、旅游景区为主。规范店申报主体以中大型餐饮单位为主,重点包括新型中餐制售、地方性连锁餐饮、地方特色品牌饭店等,推动中大型餐饮经营者增加资产金额的投入,强化改造提升,更新设施设备,积极采用“五常”等先进管理模式,实现提档升级。

  1.依法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按照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3.经营进口冷链食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进口冷链食品“五无五不得”要求且进入“江苏冷链追溯系统”。

  4.近两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严重食品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其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明厨亮灶”建设要以“透明厨房、阳光操作”为主线,着力健全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共建共享新机制。建设对象为中大型餐饮单位,以能承办10桌以上集体聚餐、能承担重大活动保障任务、政府定点接待的餐饮服务单位为主,督促经营者进行升级改造,切实做到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

  2.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类别为特大型餐饮、大型餐饮或中型餐饮。

  各分局总结以往经验,提出今年工作规划,注重科学定点布局;深入开展调研摸底,摸清辖区内中大型餐饮单位监管底数,全面排查“明厨亮灶”建设现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广泛宣传发动,鼓励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热情参加建设活动,引导相关参与建筑设计企业加大资产金额的投入,对加工场所和就餐环境做改造升级,对食品安全进行跟踪检测,逐步的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和服务的品质;引导中大型餐饮单位结合自己实际,采用透明、开放、视频、参观通道等展示形式,将食品安全关键控制区与重要环节向公众展示,实现阳光操作。

  1.自愿申报:申报餐饮质量安全规范店,需由参建主体自愿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2.审查初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申报材料后,按参建单位类型及业态,分别依据徐州市中大型餐饮质量安全规范店评分表(附件2)、徐州市小微型餐饮质量安全规范店评分表(附件3)逐户进行审核检查、初评,合格后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并对辖区内新建成“明厨亮灶”的中大型餐饮单位,依据徐州市中大型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评审表(附件4)进行验收。

  3.验收公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初评合格的参建主体按50%的比例进行验收评定;并对区中大型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情况按建成数量5%的比例进行抽查。对符合申报条件并通过验收的餐饮质量安全规范店、已经实现“明厨亮灶”的中大型餐饮单位,在相关媒体上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接到的投诉和举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部门做出详细的调查,并反馈调查的最终结果。调查的最终结果影响参评条件的,取消相应参建主体的参评资格。

  4.工作进度:二季度完成年度规范建设目标任务的30%以上,中大型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率达50%以上;三季度完成年度规范建设目标任务的60%以上,中大型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率达55%以上;四季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要注重提升,认真分析提炼前期建设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及经验,培育树立典型。建成的规范店在店内张贴“餐饮质量安全承诺书”(见附件7),接受社会监督。

  2022年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上年度命名的餐饮质量安全规范店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抽查复评,对复评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其命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建立规范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餐饮质量安全规范店的日常管理,强化业务指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格外的重视,按照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要以建设活动为抓手,坚持规范建设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明厨亮灶”建设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相结合,全方面提高我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

  (二)加强服务指导。要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与申报参建的餐饮单位对接,通过组织培训、现场交流、跟踪服务等形式,积极为餐饮企业排忧解难,助推建设工作;指导中大型餐饮单位依据自己真实的情况采用一种、多种模式组合以及其它形式实施“明厨亮灶”。

  (三)实现齐抓共建。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管委会)配套支持,主动协调商务、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支持,广泛动员餐饮协会、烹饪协会等行业协会参与,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布点科学、健康发展。积极推动社会各方自觉成为建设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餐饮质量安全准则规范建设和“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逐步提升众多购买的人对建设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为建设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分局要根据工作任务,结合地方实际,统筹规划全年建设工作,序时有效推进,并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协调和衔接。要于4月28日前报送餐饮质量安全准则规范建设具体实施计划、本辖区中大型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摸底情况(见附件5、附件6;并于每月23日前报送本月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及下月工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