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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铜山区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5 来源:新闻资讯

  2021年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中国建党100周年,全系统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署,以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两大行动为主线,以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化和基层监管人员监管能力提升两大活动为抓手,以丰富“567+工作法”内涵为重点,围绕服务民生,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创优举措,逐步的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不断的提高人民群众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

  1. 深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督促餐饮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和法规,在有管理网络、有管理制度、有分类培训、有自查报告等“四有”基础上,强化运用先进管理方法提升食品安全管理上的水准,强化人员培训和抽考提升从业人员规范操作能力,强化自查自纠和运用奖惩解决制度执行问题。特大型餐饮服务企业、学校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分别达到100%、95%以上。

  2. 推进重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标准化建设。指导学校食堂、连锁餐饮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单位建立标准化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做到档案内容真实、要点齐全,不断推进重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3. 开展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针对餐饮服务不同岗位设定培训考核内容,实行分类培训考核,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规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罚等相关知识掌握程度,提高培训考核的精准度。

  4. 组织开展自我承诺活动。进一步营造买的放心、吃的安心的餐饮食品安全消费环境,选择管理上的水准较高、食品安全状况好、依法诚信经营的餐厅,开展放心餐厅自我承诺活动。

  5. 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破解餐饮食品安全重难点问题为目标,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确保风险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100%,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证率和公示率达到99%以上,餐饮服务集中区、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实施率达到65%以上。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率和监督抽考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

  6. 深入推进餐饮示范建设。围绕为民办实事工程,继续开展餐饮示范建设活动,优化举措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高质量实施。对已建成的示范店,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跟踪问效,巩固创建成果。

  7. 不断丰富“567+工作法”内涵。不断探索创新监督管理工作方式,通过实行积分制管理、细化“红黑榜”信用监管、联合查餐厅、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手段,进一步深挖“567+工作法”外延和内涵,将“567+工作法”打造成服务人民群众的一项惠民工程,同时制定奖惩措施,将评比结果与考核挂钩,促进“567+工作法”落实落细。

  三、强化重点领域治理,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监管,及时排查风险隐患,确保不出现重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关注餐饮食品安全舆情,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妥善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9. 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力度。积极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并且开展春秋季、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不断督促学校、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现底数清楚、资料完整。进一步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阳光食堂”“校园食品直采平台”等智慧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10. 强化重点领域治理。实施网络餐饮综合治理,不断推进网络餐饮交易主体备案工作,采取线上监测、线下检查和监督抽检等措施,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鼓励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指导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加强对各门店统一管理。认真落实《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要求,规范实施小餐饮备案管理,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中大型餐饮单位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城市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水平。

  11. 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进一步完善并督促餐饮经营者规范使用“江苏冷链”,严格实行进口冷链食品“三全”(核酸全面检测、外包装全面消杀、来源全程追溯)、“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及“四个不得”(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江苏冷链溯源信息)管理要求。及时开展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工作,切实防范输入风险。

  12. 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完善农村食品安全隐患清单,督促农村餐饮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13. 做好重大活动保障。切实落实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健全完善长效保障机制,不断强化事前检查评估和督促整改、事中驻点监督和应急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能力。

  14. 严格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飞行检查、明查暗访等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按照《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实施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分级管理,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强化“检抽结合”,将日常监督检查与抽样结合同时开展,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检,提高抽检针对性和靶向性。对重点餐饮单位,探索引入食品安全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风险评估。按照要求,做好“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餐饮环节监管工作。

  15. 强化队伍建设。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和法规汇编》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培训规范》,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师资队伍,整理一套教学资料库、一支师资队伍,实现日常业务轮训和实践锻炼规范化。创新方式,开展网络培训,实现餐饮监管培训手段从传统模式向智慧化转型,进一步提高培训便捷性和高效性。

  16. 制定监管操作规范。研究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操作规范》,建立涵盖日常监管实施、风险分级和量化分级评定、整改闭环、一企一档建设等全程化、易掌握、好操作的监管操作模板,不断推进基层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化、常态化、标准化。

  17. 加强部门联动。主动与教育、民政、卫健、商务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餐饮行业管理,推动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推行节俭用餐。

  18. 积极推进社会共治新格局。充分的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组织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的发挥众多购买的人、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经营者内部、第三方机构等的监督作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探索和创新社会共治方式,促进共建共治共享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