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陕西省出台食物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办理法令

发布时间:2024-04-20 来源:台州餐饮管理

【48812】陕西省出台食物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办理法令

       

      7月30日,记者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得悉,从2016年1月1日起,陕西省将施行《陕西省食物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办理法令》,对食物小作坊、小餐饮施行答应制,食物摊贩施行存案办理。

      《法令》清晰了县级以上食物药品监管、工商、城建、城管或市容、卫生等部分在食物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办理中的详细责任。食物小作坊、小餐饮施行答应准则办理,食物摊贩施行挂号存案准则办理,施行答应、发放挂号卡不得收取费用。食物小作坊、小餐饮和食物摊贩从业人员应持有用健康证明,并在显着方位悬挂。制止食物小作坊出产加工专供婴幼儿、孕产妇和其他特定人群的食物。

      《法令》还规则,中、小学校门外路途两边一百米或五十米范围内,不得划定食物摊贩运营区域。

      关于未获得食物出产加工小作坊答应证、小餐饮运营答应证而从事食物出产运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食物药监办理部分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和违法运营的食物、东西、设备、质料等物品,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未获得食物摊贩挂号卡从事食物运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和违法运营的食物,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能够没收用于违法出产运营的东西、设备、质料等物品。

      食物小作坊、小餐饮和食物摊贩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背《法令》规则遭到责令停产歇业、撤消答应证以外处分的,由县级以上食物药监办理部分责令停产歇业,直至撤消答应证。(记者郭晓斌通讯员张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