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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食堂工作为何与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2024-04-06 来源:杏彩注册登录官网-早餐类

  王玉梅:2011年4月,我从四川来到北京打工。经老乡介绍,我到一家服饰公司的食堂做饭。我每天从早晨7点工作到晚上7点,每周只休息一天,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我缴纳社保费。今年五一前,公司突然取消了食堂,我们餐饮部的员工都没了工作。我想让单位支付补偿,但领导说我跟他们没劳动关系,并拿出一份公司与食堂陈经理签订的承包合同,说公司把食堂承包给对方了,由陈经理找人干活,所雇人员的工资由其支付,让我去找陈经理谈经济补偿的事。请问:我在服饰公司的食堂工作,怎么会跟这家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呢?

  徐严严:在一家公司工作,就会与这家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是认识上的误区。员工在一家单位工作,能形成三种关系: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关系。从您介绍的情况去看,您存在的可能是雇佣关系,当然,这还要有证据予以佐证。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企业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雇佣关系则是指受雇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两者之间最显著的区别是企业和个人之间是不是存在人身行政上的隶属关系。通俗地说,就是在劳动关系中,您除了干活,还要服从公司的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但真实的情况是陈经理承包了公司的食堂,而您是受陈经理管理的,由他向您支付劳动报酬,服饰公司与您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所以,这些能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证明您与服饰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本报记者 王香阑)